关于开展《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07-2009年度科研成果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我校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根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成果必须是科研立项研究成果,分为科技类和社科类。
2.申报成果必须是2007.1.1 -2009.12.31期间的科研成果。
3.申报者必须是署名第一作者,其他参加人员不得独立申报,每人限报1项。
4. 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申报者须填写申报书,连同相关报奖材料一并交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汇总后统一交科研处。
三、材料要求
1.申报奖励的成果须报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一式3份及电子版,成果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著作复印版权页),并报送社会影响相关证明材料(如成果被应用、引用、采纳、转载、收录等情况的有关材料)一套。
2.申报单位须报送申请奖励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
3.申报者须将成果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粘贴标签,内容为:成果名称、所属学科、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科技类或社科类成果,须在原件封面上标注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四、奖励
优秀科研成果奖分科技类和社科类一、二、三等奖。具体奖励数额视申报情况由奖励评审组决定。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 2010年7月24日
报送地点:科研处 第一实验楼406室
联系人 :欧喜军
电话 :86908063
附件1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科技类).doc
附件2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社科类).doc
附件3
07-09年度奖励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