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精神,现将我校200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通知如下:
放假期间,学校各单位要安排好日常工作,值班、值宿人员按时到岗,各单位要将本通知传达到学生班级,并对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做好妥善安排。
祝全校师生节日愉快!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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