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由工会主席邢昌华主持,妇委会主任英艳芬介绍了长春市代理妈妈活动的相关规定和活动的结对情况。
“代理妈妈”活动以“代理一个孩子,资助一个家庭,安定一方社会,造福一代后人”为宗旨,是一项非法律领养意义上的、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儿童的亲情资助,以代理遭遇特殊变故、失去双亲、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正值九年义务教育期的学龄儿童为主。
据悉,我校作为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响应市妇联的倡议,积极参加“代理妈妈”活动。这次我校王金珍、王义录、陈迎春、董娅、马云峰、杨晓冰、王旭、徐景芬、刘净、崔靖彦等10位老师参加了“代理妈妈”活动,分别代理1名学生。

“代理妈妈”活动启动仪式

张云志副书记代表学校向孩子们赠送学习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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