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科研工作,促进学科建设,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08年校级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现将学校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本次发展基金项目,采取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各院(系、部、处)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的办法。
二、资助对象
本次发展基金项目资助对象为校内副高职称及以下教职工。项目负责人已有在研校级科研发展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三、立项原则
主要资助有利于学校学科建设的项目,重点资助经过预研后能够申报省(部)级以上课题的科研项目。
四、项目研制周期
项目研制周期一般为1-2年。
五、具体要求
1、申请者须提交《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一律要求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部门提交《2008年申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项目汇总表》1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系部为单位上传( FTP://192.168.19.44/学院各部门/科研处)
2、《项目申请书》作为项目研制过程中检查、验收、结题的主要依据。项目负责人须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表达要准确、严谨。
3、时间:2008年3月20-2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4、地点:第一实验楼 406 科研处办公室。
5、联系人:欧喜军 86908063
科 研 处
200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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