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相关单位、部门:
经研究决定,我校拟于2007年6月20日召开2007年学校科研发展基金项目论证会,专家组对申报的材料初审后进行课题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答辩会分两组同时进行,地点分别为:第一实验楼301室(理科类)、404室(文科类)。
二、具体要求:
1.要求项目第一负责人答辩,否则应事先与科研处请假;
2.答辩时间:每人限时7分钟,其中个人陈述4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3.答辩形式:语言陈述,不使用多媒体演示;
4.各组每天上午、下午答辩30个左右项目。请准时按学校科研发展基金项目负责人答辩日程表到会,因故不能参加的,要事先请假;
5.学校科研发展基金项目负责人答辩日程表见附件。
三、联系人: 欧喜军 电话:86908063
科研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