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我校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根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决定开展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者必须是署名第一作者,其他参加人员不得独立申报,每人限报1项。
2、申报成果必须是2004.1.1 -2006.12.31期间的科研成果。
3、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重复申报。
4、自然科学类成果必须是立项的科研成果,人文社科类成果原则上应该是立项成果,特别优秀的著作、论文也可以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申报者须填写申报书,连同相关报奖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填报奖励汇总表统一交科研处。
三、材料要求
1、申报奖励的成果须报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自然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或《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一式3份及电子版,成果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著作复印版权页),并报送社会影响相关证明材料(如成果被应用、引用、采纳、转载、收录和书评等情况的有关材料)一套。
2、申报单位须报送申请奖励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
3、申报者须将成果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粘贴标签,内容为:成果名称、所属学科、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自然科学类或社会科学类成果,须在原件封面上标注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四、奖励
优秀科研成果奖分自然科学类和社会科学类一、二、三等奖。具体奖励数额视申报情况由奖励评审组决定。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 2007年5月30至6月20日
报送地点: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处 第一教学楼406室
联系人 :欧喜军
电话 :86908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