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部门: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7年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申 报 日 期:2007年4月20日—30日
申 报 材 料:项目申报书2份,盲审部分7份,并交电子文档.申报书A4纸打印,左侧装订。
联 系 人 :欧喜军 电话:86908063
附件:《关于申报2007年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科 研 处
2007年3月22日
关于申报2007年省教育厅“十一五”
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编制工作,发挥我省高校科技和人才优势,更好地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服务,根据《吉林省高校“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吉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现将今年高校申报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高校申报的课题指向要继续紧紧围绕我省老工业基地建设和吉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进行。立项工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适当加大项目的资助力度。
二、学校要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对无学校匹配的项目和筹集经费困难的各类项目,原则上不能申报,申报书中要体现学校对所申报各类项目的匹配经费底数或其它经费来源金额。
三、科技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资助经费1-2万元;重点科技项目资助经费4—8万元;社会科学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资助经费0.2—0.8万元;重点社科项目资助经费1—4万元;申请者要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并参考规定的资助额度合理预算申请资助经费。
四、省教育厅的科研项目,在级别上要按省级科研项目进行管理。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2007年省教育厅项目。每个项目收取评审费150元。
五、各单位申报的各类项目一律填写项目申报书。理工科项目填写《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填写《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每个项目需提交申报书一式八份(其中盲审部分一式七份),申报书使用A4纸左侧装订。每所学校要交项目汇总表一份并用Excel制表报软盘。
六、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5月14日—16日将材料收齐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交到省高校科研与学位管理学会,联系电话:85314191,地点:人民大街6795号,省广播电视大学北门5楼(联系人:赵颖)。
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申请表须在省教育厅政务公开网(http://www2.jle.edu.cn/edu)下载
附件:2007年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汇总表
二OO七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