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测试站(中心)要认真写《吉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汇总表》,测试成绩复核无误后,将所有需验印的被测人员的录音资料分等级整理,并分别装入不同的子目录里,保存在“录音资料”的目录中,连同保存在“基本资料”目录中的成绩汇总表及验印时需带所有材料的电子数据,一起刻录进光盘。将光盘和其它所需的文本材料同时上报吉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申请复听。
二、吉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国家级测试员对各测试站(中心)报送的录音资料按照《吉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复听审核、监测制度(试行)》的规定进行复审、监测。各测试站(中心)在得到复审通过的书面反馈通知后,开始按规定统一打印或填写证书,再次审查并粘贴照片。
三、每次验印需要缴纳的各项费用,应该提前或同时交付省里。
四、各测试站(中心)到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省语委办办理验印手续时所带材料有:
①已填好拟颁发的等级证书;
②《吉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印用表》三份,《吉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汇总表》两份;
③测试成绩的复听审核、监测意见反馈单;
④验印所需足额缴费的收据凭证。以上材料缺一者,不予验印。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验印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5月下旬和11月下旬。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与省语委办申请,由省语委办视情况统一安排。上报复听审核、监测的材料应当提前做好准备。
六、按照《吉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复听审核、监测制度(试行)》规定,对测试成绩出现等级差异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允许填写证书和申请验印。对复审通过的一级乙等及以上测试成绩的证书加盖吉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复审合格专用章。
七、按《吉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印用表》的统计信息,省对上报的相关材料及信息(证书填写、照片、编号等)进行审查。审验合格,加盖公章,并将有关材料各自归档。
八、省语委办对审验合格的证书加压钢印。收回已经作废证书。
九、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印情况作为对测试站工作评估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