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规范汉字”具体指哪些字?
答:说到“规范汉字”这个术语,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具体到当今中国内地,规范汉字应该包括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经过整理、简化的汉字,它们由国务院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以字表等形式正式发布。这些字表有:
1.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收录的简化字。它告诉你,比如“场”字已经简化,规范的简化字形是“场”,而有些人平时写惯的“※”是不规范的简化字;
2.195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选用字。这份字表在同一个字的众多异体中选定一个规范字形,并淘汰了其他异体。比如“金杯”不能写成“金※”,因为“※”这个字形已在被淘汰之列;
3.1983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所收7000字的笔画数、笔画形状和字形结构等。比如“鬼”是9画而不是10画,第6画直接从“白”中撇下;“餐”右上的“又”和下部的“良”,它们的末笔捺都要改为点;“感”是上下结构,上部“咸”的第二画撇不包孕下部的“心”;
4.1955年至1964年国务院分九次公布的用来更改地名中生僻字的地名用字。比如以前的广西“※郁林县”后来改为“玉林县”,四川的“丰阝都县”后来改为“丰都县”;
5.1977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标准计量局联合发布的《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用字。比如淘汰“※”改用“千瓦”,淘汰“氵里”改用“海里”;
6.1997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编的《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显示的笔顺。比如“敝”的笔顺是※※※※※※※※※※※。
第二大部分是历代沿用的传承字。这些字大多是建国后未经简化整理也不需要简化整理的汉字,如“人、土、大、小、王、田、心”等。